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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秒记忆【番外二: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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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视角】光影


#特典#

#八秒记忆王俊凯视角#

#请勿上升真人#



《终是》


我以为只要自己无时无刻去留意你喜欢的东西就不会忘记了。

我以为只要我来到你最想去往的城市就不会忘记了。

我以为只要我在本子上记下记忆里你所有的样子我就不会忘记了。

 

可即使如此,有一天我还是忘记了自己为什么会留意那些事物,忘记了为什么来到这个城市,忘记了自己身上为什么会有本被翻得破破烂烂的本子。

 

当我忘记了告诉自己不要忘记的时候,我终是活成了你的样子。

                                      



2024年7月8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在今天之前,至少在写下那个“我”字之前,我是不信命的。现在我也不大想信,毕竟一眼望过去就看见这么傻逼的开场词实在有些尴尬。

 

可我不得不信。

 

数月前刚发现患病征兆的时候我便问过医生,太过健忘该怎么办。那医生老头看着我,我以为他会推荐什么药啊疗程之类的,他却摇头晃脑地说得一脸理所当然:“写日记呗。”

天知道我多讨厌写日记。前几年公司就逼着我们写日记然后晒在官网上跟粉丝分享,那时的我们三个都当作硬性作业来完成,毕竟在这个年代,有谁还愿意静下心认真地拿起笔记录生活里的点滴?可我明白当时的我会如此排斥他的提议,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我知道当我拿起笔,真正开始记录过往的那一刻,我便是信了命,信了将来的某一天我会忘却一切,变成一个无法自理的废人。

 

我是在认输。

而王俊凯,是从来不会轻易认输的。

 

那医生说我这病越快治疗越好,我问他这是不是说明我还有痊愈的可能,他看了我半天,嘴巴张了又张,竟一个字都没说出来。我想是不是我当时眼里的希冀太过明显,逼得他连一句安慰性的谎话都没法说。这个情景光想想,就觉得特别可怜。

 

确诊后的那几天我脑子乱得就像一锅粥,恰逢我和千玺的恋情被狗仔扒了出来,瞬间就侵占了各个头版好不威风。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平时,我一定会坐在他家的沙发上,搂着他一起欣赏这个八卦,然后商量该怎么办。

结果也很是好猜,盖不过去就公开呗。

 

毕竟对我而言,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什么决定都没关系。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总会看到有人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这句话被我暗自嘲笑了很久。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没有理由?要么看上了外貌,要么就是品性,或者就是家世钱财。“喜欢”这么主动的感情,怎么可能没有理由?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了我十六岁的那年,因为那时的我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我喜欢上了我的好朋友兼队友,易烊千玺。

 

这件事之所以让我惊讶无非是因为我想不明白自己究竟看上了他哪里。要说是长相,我认识的人各个都长得不差;性格吧,他太过慢热,熟悉之后才疯得起来,而且还是个什么事都往心里塞的闷葫芦性子;然后,他是个男孩子。可我对他就是特别上心,从年少时候开始就是这样,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就无法看向别处。他就像是一块强有力的磁石,在我还对周遭难以察觉的年纪,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一开始我以为是我当队长当上瘾了,可后来我渐渐发现,我的这种感情,只是针对他一个人而已。

 

我无头无脑地喜欢着易烊千玺,说不出缘由,辨不清起始。

我这人一向藏不住心事,就算藏住了也会被周边的人一眼看出来。于是在想通了的那天深夜,我和千玺出门夜跑时,我向他告白了。我早已做好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就算被拒绝了我也可以继续和他在马路上奔跑,反正夜深人静也没人能看出我的纠结和难过。千玺他听完后并没有马上说什么,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路灯下的眸子倒映着我强装镇静的脸。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开口道:“别说笑了,我们两个怎么可能。”

我愣愣地望着他,没想到他拒绝得如此干脆,内心的伤感奔涌而上,好在夜色够深所以我脸上的表情不会暴露太多。我正想随便打几个哈哈找个台阶下时,站在我面前的千玺却突然向我扑了过来,胳膊紧紧地环住了我的脖子。

“我应该这么回答你的,这样的答案才是对大家都好的答案,”他声音轻颤地脸凑在我耳边,每一个鼻息都喷在了我的耳廓上,“可是王俊凯,我也喜欢你啊,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你了。”

他一顿,又道,“但是这条路太艰难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摔的连骨头都不剩,我——”

 

“没事的千玺,”我回抱住他,内心的喜悦早已将我淹没了,在他脸侧下意识地低喃,“有我在呢。”

他似乎还想再继续说点什么,却被我更紧地抱在了怀里,“——有我在呢。”

 

有我在呢。

 

这是我给千玺的承诺。

也是我仅有的,即将被自己打破的承诺。

 

 

我已经好些天没有联系千玺了,他的名字天天都会出现在我手机的显示屏上,次数越积越多。我心里明白我应该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他,跟他一起分担才是恋人该做的事情。可是我太了解千玺了,我甚至讨厌自己为什么这么了解他。我明白他知道一切后一定会奋不顾身地留在我身边,哪怕荒废了的是他自己从小到大的,已经触手可及的梦想。

 

可我不想这样,我本人的意愿不允许,我那岌岌可危的自尊更不允许。

这十多年来我就是队长,是组合的顶梁柱,是应该被他依靠的人,是应该和他并肩站在世界之巅的人。

而不是病弱的,将他从高处拉下的人。

 

可我毕竟还是个自私的人类啊。

我仍旧,有着自己那可悲又渺小的愿望。

 

——我想跟千玺在一起。

 

哪怕到了这个地步,我还是,想跟千玺在一起。

 

于是今天傍晚的时候,我跟自己打了个赌。只要我在练习室里,能把那支组合新曲里的舞蹈跳完,我就打电话给千玺,把我该坦诚的一切都告诉他。

只要我能把这支舞跳完,就说明,我还没有病入膏肓。

 

我的愿望,并非遥不可及。

 

我以为我会赢的。

我以为我可以赢的。

 

我以为,我能不信命的。

 

可是当新舞曲还没落下最后一个音符,我却再也无法站稳只能向后倒去的时候,除了听见自己手腕撞击在地上的“咔擦”声,我还听见了自己身体里的某个角落,有什么东西彻底破灭的声音。

我就像一只落水了的狗,被Kelly搀扶着去了医院。我的主治医生一看到我,又开始了例常地规劝我趁早入院接受治疗。他一边帮我包扎一边不停地碎碎念,再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会彻底垮了的。

我问他,在彻底垮之前,我还有多长时间。

他皱着花白的眉毛瞪着我,似乎不敢相信我竟然问了这么自暴自弃的问题。

我诚恳地告诉他,我没有办法现在入院治疗,因为我还有比这些更重要的事情必须去完成。

 

我还没有帮千玺解决掉眼前的麻烦。

我还没有确认他日后可以去到更高的地方。

 

我……还没有陪他走到最后。

 

许是当时我突然红了的眼眶将那个老医生吓得不轻,他只能敛起一脸的严肃安抚我道,“你记得要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有太大起伏。”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只能拼了命地安慰自己不要太在意,毕竟谁都会生病,生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王俊凯你已经比平常人幸运太多了,这算多大事啊?

 

很可笑吧?

哪怕到了这种时候,我还是抱有一线希望。

 

我想我当时之所以还抱有希望,是因为我还没体会过最绝望的时刻。于是当我想转移注意力,侧过脸去感慨外面的LED显示屏上那位男演员精湛的演技,却在车开过数秒后才意识到那人正是我的爱人易烊千玺时,有那么几秒钟我彻底溃不成军。

我感觉自己像跌入了万丈深渊,不论我怎么安慰自己,没事的,没事的,或许没有这么糟糕,都成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我连我爱的人的脸都认不出来。

我竟然……连他的脸都认不出来。

 

我像失了魂似的回到公寓里,灯都顾不上开就横冲直撞地进了房间拿出手机打开了相册,晶亮的显示屏照亮了黑暗中我苍白万分的脸。我一张一张地划过里面的相片,上面有千玺笑的样子,生气的样子,做鬼脸的样子,演完哭戏后瞪着我不让我拍的样子,又丑又疯得不像话的样子。

还有这是十四岁的千玺,这是十五岁的千玺,这是十六岁的千玺,这是十七岁的千玺……这是二十四岁的千玺。

 

不知不觉间,我眼前原本清晰的屏幕变得越来越模糊,眼眶灼热得愈发厉害。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泪水滴落在屏幕上,最后再也无法抑制地啜泣出声来。

 

所以现在,我终于拿出了这本本子,开始记录我即将忘却的往事。希望日后的我看到这本本子的时候,可以有哪怕一丁点的印象。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王俊凯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创作型歌手,可以和自己的偶像比肩。

王俊凯认识易烊千玺之后的梦想,是能够一直和他并肩站在舞台上,相互扶持着向更高的地方行去。

 

可惜现在他必须掉队了,不然他会成为他爱的人的阻碍。

 

对不起,千玺。

没有办法陪你到最后了。

 

 

2024年7月9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我今天找来了那个以前偷摸着给我塞名片的模特,跟他达成了一笔交易。

只要他毁了我,我就能帮他出名。

 

 

2024年7月10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我今天和千玺说了分手,也向外界宣布了要退出组合的消息。从那时开始我的手机震动就没断过,于是我非常机智地关了机。

和千玺说分手的时候我出奇的冷静,大概是因为对方太过敏锐了,哪怕我多出任何一种情绪都会被立马看穿。千玺问我说,既然这么有本事干嘛不一起把他也毁了。

真是傻小子,问出这种话估计是真的气急了。

 

易烊千玺,我怎么舍得啊。

 

走之前千玺说,“王俊凯,你真让我恶心。”

说实话,我其实希望他能骂得更狠一点,来对我拳脚相加的话更好。这样我就有理由劝服自己把所有真相都告诉他。因为千玺骂了我我好难过,因为他打了我我不想再让他误会。

 

可是没有。

除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他什么重话都没说,他甚至没流一滴泪。和Kelly交代完事宜后我便出了门,去到走廊拐角时我隐约间听见了那边的角落里有个人不断呜咽的声音。我在原地伫立了许久,终究还是狠下心,走下了台阶。

 

我突然想起少年时我曾向千玺抱怨过他什么事情都喜欢闷在心里的处事方法,鼓励他郁闷的时候就该哭出来,别老是一个人绷着。千玺当时回我说一个人哭多可怜啊,难不成你还能一直陪着我吗?

 

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糟糕,已经想不起来了。

 

 

2024年7月18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我今天原本的计划是出席组合解散的记者答疑会,但可能是我内心仅有的一点自私被窥探了,所以我最后落得了在医院里看直播的下场。我本来打算穿着那件我花了好大的价钱才从英国定制来的西装,再去见我的爱人和好队友一面。说起来,那件西装本来是打算留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向千玺求婚用的。可好笑的是,我竟然一点印象都没有。当时会选择穿这件,无非是因为一眼望过去它是我衣柜里最光鲜亮丽的。我正打算将它从里面拿出来交给Kelly去打理,却猝不及防地发现那件西装的口袋里竟然有一个精致的戒指盒。我困惑地打开那个盒子,在看清里面的男款戒指后我呆住得彻彻底底。

 

那种感觉就像是迎头棒喝,瞬间鲜血淋漓。

 

我像疯了一样把家里上下翻了个遍,才从床头柜的角落里找到了我给自己定制的那枚。我手指颤抖不停的将它拿了出来,试了好几次才将它带到了自己的无名指上,然后我盯着它发了好久好久的呆。

直到眼泪它自己涌了出来,溅到了戒指上。

我哭得没有一点声音,或者说我想要真切地发泄似得嚎啕大哭可我就是做不到。千玺说过,其实我比他更爱逞强,更要面子。那时的我边笑笑边用自己的鼻尖蹭了蹭他的,说我哪敢跟你比啊。现在想来,他可能是对的,我不敢放声痛哭大概是因为——

 

大概是因为……

 

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可怜了。

哪怕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不想提醒自己“王俊凯你早就走投无路了”。

 

最后我还是慢慢地将那枚属于自己的戒指摘下,重新塞回了看不见的角落里,庄重得像是在进行完毕了某个我期待已久仪式。

有些东西,有些人,既然没了资格就该痛痛快快地放手。

比如,这枚戒指。

 

比如……易烊千玺。

 

其实说句实话,我竟然有点庆幸自己没有去成记者会,当千玺用完全信任的目光透过镜头看向屏幕后的我,说尊重我的决定时,我第一反应就是立马黑了屏。很难想象如果当时我在现场,是否还能逃避得如此彻底。唯一让我难过的是,我对他面对面说得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而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是,

 

哈哈哈哈这本日记还真的有点用。

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是“你真让我恶心”。

 

我们甚至没有道过别。

好在如今我已经确认了,千玺他,一定能一个人去到更高的地方。

 

从医院回到家后我一分钟都不敢耽误地收拾起东西来,结果拾掇了半天除了几件衣服和护照也没什么东西好带的。我想了想,从书架上众多的相框里,将家人和朋友的照片拿出来夹进了日记本中。我早就该这么做了。

临走时我回头看了眼这个四处有着熟悉气息的小窝,目光落到被我放置在床上的已经褶皱不堪的那套西装时又犹豫了起来。纠结良久,我还是让自己任性了一次,我将那套衣服塞进了箱子里,并装作没有发现那枚事后被我放回它口袋里的戒指。

我想我之所以如此固执地不肯将这些抛掷脑后,大概是因为它们曾是我做过最美好的梦。

如果连它们也要放下,那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我在机场候机时编辑了一条群发短信,作为一个曾经的网瘾少年短短几行字我却写了很久,期间删删改改得像是溺水的人在做最后的挣扎。直到旁边的空服人员多次提醒我该登机了,我才咬牙摁下了发送键,然后迅速注销了手机号码。

像是在跟谁比赛一样。

 

登机时我并没有回头。

并不是不敢,而是知道就算回过头,我看到的也不过是一片毫无意义的虚无罢了。

 

 

2024年7月20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我现在在挪威的奥斯陆,一下飞机之前联系好的疗养院的人就在等着我了,真是周到的病患服务。奥斯陆其实是千玺一直想来的地方,我们两个都早早办了签证想来旅游,可惜因为工作忙都没有时间。没想到如今的我竟然早了他一步。

最早时我以为千玺喜欢奥斯陆,是因为这里有传言中最美的极光和雪景,结果后来他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说,是因为人少,外加名字好听。

他在我面前向来别扭的可爱,竟然真的以为我读不懂他渐渐涨红了的脸。

 

我落脚的这家疗养院更像是一个中世纪留下的旅游景点,时值盛夏,正门路道两边郁郁葱葱的枫叶林还是翠绿中偶尔夹杂着几丝嫩红的颜色。前来迎接我的院长是个爱笑的中年女人,幽深的眼窝里一双祖母绿的眼睛很是动人。她竟然会说中文,这令在飞机上临时补了几句快餐式英语的我如获大赦。她还很健谈,把我带去房间的路上几乎都是她在说话,我鲜少能插上嘴。

“对了,Mr.Wang,”将照顾我的护工介绍给我认识后,她突然直白地说道,“有件事情我很好奇。”

 

我示意她随便问,并且叫我Karry就好。

 

“依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为什么要从中国飞来这里?”

 

我望着她认真发问的脸,一时间有些语塞。

因为我想离我爱的人近一些。但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毕竟我才刚刚从他身边逃开。

 

“因为,我有无论如何都想坚持的东西。”

我对她说道。

 

就如我之前的日记里所说,我其实是个很自私的人。尽管不太想承认,但我来到奥斯陆的确还是抱着多少能与千玺重逢的心思。我卑劣地想着,如果我已经来到了地球的另一边可我们还是相遇了,那就不是我的错而是天意了。

毕竟我明明已经努力过了啊。

 

但更多的原因是,这是我在偌大的地图上,能找到的唯一一个遥远却又和他有关联的地方了。

 

我希望这个想法能根深蒂固。

——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是我爱的人喜欢的城市。

 

我爱的人,他叫易烊千玺。

只有这样,我才能不露痕迹地,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

 

 

2024年7月29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今天我跟院里请假一个人去了海边,怎么说呢,就是普通的大海。

我在海边看了很久,有那么几秒我的脑子空的可怕。我仿佛是一条脱了水后垂死挣扎的鱼,只好拿出这本日记拼了命地翻,可我还是没有找到我要的答案。

 

如果我早点开始写日记就好了,那样我大概就能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什么想来看看这片海。

 

 

2024年8月8日

我叫王俊凯。

我爱的人,叫易烊千玺。

 

刚刚不小心忘了之前的格式,所以去看了一眼前几天的日记。

 

没关系,多写几遍就好了。

 

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

……

 

 

2024年8月16日

我叫王俊凯。

 

今天在娱乐室里看见了一把闲置的吉他,闲来无事就弹唱了几首曲子。在场的人都很喜欢,我唱完后他们都鼓起掌来还叫了安可。

这种被掌声包围的感觉我很喜欢,还有另一种酸涩的感觉像是在怀念。

因为我是院里少有的亚洲面孔,所以平时其他病人并没有很搭理我,都各走各的。这次之后他们像是接纳我了,一下子热情了起来,围在我身边问东问西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音乐无国界吧。

 

他们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当时的我脑子一片空白,嘴巴张了好几次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起真正的缘由。

 

“是因为这里风景好吗?”见我迟迟不回答,他们有人提议道。

 

我像是抓住了一根浮木,飞快地点着头。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等到他们渐渐散去,我才迟钝地从身上拿出了这本本子。我翻到前面,努力辨认着自己以前龙飞凤舞的字迹,有点奇怪之前怎么没发现字这么难认的同时,终于找回了来这里真正的原因。

 

不过总结起来,不还是因为风景好么。也没什么大错的。

 

啊,格式不对了,下次再补上。

 

 

2024年8月28日

今天院里的护工小姐送了我一只泰迪熊,她走过来把它递给我的时候我很惊讶,毕竟我并不想要,只是多看了几眼而已。如果我记得没错,我并不是很喜欢玩偶。我觉得它们看起来傻呆呆的,一大把年纪了还喜欢玩偶的人,大概都很幼稚吧。

我礼貌地拒绝了她的好意,她却当我在客气硬是将那只泰迪熊塞进了我的怀里。

她对我说,刚才你看这只熊的眼神,明明很渴望的样子。这么喜欢的话,当然要送给你。

 

同样令我摸不着头脑的还有下午时分照顾我的护工和我闲聊时问起了我的最喜欢的颜色,他信心十足地对我说Karry你一定很喜欢红色。

我被他逗笑了,指着怀里揣着的这本本子的封面说,很抱歉我的幸运色应该是蓝。

他歪着头看了我半天,眼神在本子和我脸上扫来扫去,问:“可是每次你出去散步的时候,看到红颜色的东西总是会停下来看很久……如果不是因为喜欢,那是为什么?”

见我一脸莫名,他又困惑道,“难道你没意识到吗?”

 

那一刻我突然感受到了久违的恐惧。

其实现在每记下一篇日记,每翻阅一次前面的内容,我就明白自己又忘记了一些什么。我当初写下这本日记的初衷,是不想忘却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很难写,他对以前的我很重要,我那时的急切和恐慌直至此刻我都能从笔锋中看出来。可事到如今,我已经没有办法去体会那时自己的心情了。我很努力地研读过以前的每个字,想要从中体会到自己当初的感受;我可能还数次背诵过,毕竟这本日记本已经被翻阅出了皱褶。

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我便也习惯了。

我甚至心安理得地安慰自己,我以前想记住的东西或许并不重要,不然也不会什么痕迹都留不下来。

 

但真的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吗?

还是我已经,连这些他人都能轻易察觉的痕迹都无法察觉了?

 

我猜我接下来肯定是发了很大的脾气,不然不会之后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浑身软趴趴的没有了力气,手臂上的针孔清晰可见。

可此时的我再怎么努力回想,竟也想不明白,我究竟在为了什么生气。

 

 

2024年9月21日

 




>>> 

“前面那位先生,请等一下!”

 

我停下身下的轮椅,回过头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站在我身后几米处,湛蓝的眸光里泛着身后天空的色泽。见我应声在原地不动,他抓着手里的东西飞快向我跑了过来。

“这本本子掉在那边地上了,请问是你的吗?”

还没站稳,他便用奶声奶气的英语问道。

 

我愣愣地注视着他递到我面前的本子,那是一本破旧的蓝色封皮的笔记本,大概被翻阅过很多次所以页脚都卷皱了起来。骤然间起风了,他一个没拿稳使本子里夹得七零八碎的纸张全都掉落了出来,然后随着地上热烈的枫叶在空中溜了一个圈后纷纷驻留在了我的脚边。我定神一看,竟然都是照片。

我不自觉地扫视着那些照片,收回目光时本来连贯的动作突然顿了顿。只见离我最近的那张相片上是一个青年男人看着镜头微笑的模样,他长相俊雅,唇边深陷的梨涡很是惹眼,浅色的眸子在阳光下像极了通透的琥珀。

我弯下腰,帮那个男孩把零落在地的照片都捡了起来,递还给了他。

 

“不是我的。”

我老老实实地对他摇了摇头。

 

说罢,我迟缓地绕过他站在我身前的小小身子向枫叶林的深处行去,不觉间竟莫名被面前红过天边的景色模糊了眼睛。

 

 


THE END




谢谢所有认真阅读过八秒的人。

感谢你们陪着我战战兢兢地给这个故事彻底画下了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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